周铁东称没有内容,互联网就是一坨坨毫无生命力的服务器
原北京新影联影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中国电影集团公司译审、多所国内外院校和研究机构客座教授和客座研究员周铁东,撰文批评网络大电影。以下系周铁东原文。
据悉,腾讯视频以每集900万元的价格买下《如懿传》的网络版权,成为推高今年电视剧市场价的导火线。我两年前提出的“内容决定论”又不幸被验证。当时本人曾撰文指出:“作为传播工具、传播渠道和传播平台的互联网不可能取代作为内容的‘真经’,而决定这些传播平台的传播价值的东西则恰恰是内容本身。没有内容,整个互联网就只是一坨坨毫无生命力的服务器而已。” 从今年暑期开始,中国的电影市场在经历了多年的持续谵妄之后,终于开始回归冷静与理性。当沸沸扬扬的浮沫被撇去,水落石出的资本市场将进入一个内容饥渴的时代。谁持有优质内容,博弈实力的钟摆就会摆向谁。为此,我们可以从电影市场格局来看看互联网对电影的“延展”与“稀释”。
周铁东以《如懿传》的高网络版权论证“内容决定论”
电影作为一个产业,其结构可以简化为一个物质层面、一个经济层面和一个社会层面,交织于一个政治框架。这一结构的填充物只能是内容本身。
物质层面表现为电影的物理介质(当年的胶片和现在的硬盘)以及机器设备、摄影棚、声光电色等纯物质和纯技术的东西。经济层面侧重于电影产品实现产值的各个环节和手段以及本行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对国民经济构成的冲击、影响和贡献。具体表现在行业本身实现的产值、提供了多少就业机会、上缴了多少利税、本行业的支出为几何、所促发的相关产业的产值、引发了其他行业的多大价值的经济活动等。社会层面所涉及的则是对社会大众生活方式、文化消费趋势、社会伦理导向以及国民心态等方面的影响。政治框架就像是如来佛的手掌、唐僧的紧箍咒,以上各个层面无论如何延展,终究脱不开它的框束。它并不仅仅局限于意识形态和审查制度,而是指每一个层面进展和实施过程中的各种政治考虑:如为了票房而牺牲艺术追求亦属政治考虑之范畴。这一框架涵盖着政策法规、定位取向、人口地缘、种族敏感、文化禁忌、宗教限制、电影节获奖等方面。
电影是以金钱为媒、以商业为继、技术和艺术联姻而生出的产品,是一项跨学科的、工业化的创作、生产与经营实践,事涉社会心理学、心理学、社会(人类)行为学、动物行为学、人类学、社会学、文学、历史、天文、地理、科技等人类经验可能涵盖的各个领域的各个方面,其一切功能的实现首先要依托于影院。电影发行有特定的窗口期,影院为其第一窗口,业内称之为“瓶颈”,它是一部影片实现利润流的第一关,是电影市场的把门人。好莱坞大公司的几乎所有影片都会通过影院这第一窗口来实现第一笔收入,因为影院发行的好坏,尤其是通过影院发行建立起来的良好口碑决定着其下游产值的实现。美国每年100多亿美元的国内影院票房可以派生出4~6倍的下游产值,构筑出7000~8000亿美元的经济贡献。通过影院这一窗口,电影成为美国最成功的出口产业。
鉴于此,美国独立公司在预算许可的情况下,也会竭力在影院发行其影片。即使财力不济,也会尽量由大公司通过影院代理发行。如果一部电影的收入流是一列火车的话,影院票房便是这列火车的车头,车头的动力是需要燃烧成本的,所以影院环节是唯一有可能赔钱而且大都赔钱的窗口。如果车头足够强劲,则可以拉动足够的车厢,横向海外延展,纵向下游挖掘。所以,美国的影院票房仅占总收入的13%~17%左右,其余部分则来自于下游产值。而咱们的电影85%的收入都得仰仗于影院,而恰恰是这样一个对影院有着生死攸关依赖性的产业却频频有人叫嚣会被互联网取代。
从电影市场的总体结构而言:窗口是电影市场纵深立体的开拓,档期则是电影市场横向平面的延展,这便从空间和时间维度上构成了一个多元的立体结构。除了第一窗口“影院(Theatrical Release)”之外,还有时间间隔一般为三个月的第二窗口“单片付费电影频道(Pay Per View)及辅助权利(Ancillary Rights)”、第三窗口“有线付费电影频道(Pay TV)”、第四窗口家庭录像(Home Video)、第五窗口有线电视(Cable TV)、第六窗口无线电(Network)、第七窗口地方电视,美国称作“辛迪加”(Syndication)和第八窗口视频点播以及包括互联网在内的新媒体(Video on Demand & New Media)。另外,与所有窗口重叠和交叉并能延续多年的营收链还包括海外发行和商品开发。如此,一部锐意做大的影片可便以开掘出一道数以十亿美元的利润流。
互联网对电影的延展:助推其成为巨大的新经济增长点
互联网与影视的融合并非始自今天,从网络播放平台诞生的那一天起,它便是影视行业的一个自然延伸并在近年来成为其巨大的新的经济增长点。如果没有互联网平台的延伸与支撑,世界独立电影产业可能不复存在。作为平台与渠道的互联网从内容上反哺影视则更是一件顺理成章的事情。其对影视行业的加盟,非但不会对影视产业构成不良冲击,反而会壮大产业规模,令传统电影行业得以更为有效地延展。内容、渠道与平台之间,是一种共生关系,亦是一种融合。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才是一种健康的产业结构。
互联网陪伴我们已有20多年,而互联网视频的诞生也已十年有余,智能移动终端的普及也超过五年。20年来,中国的银幕数却从当初的不足2000块增长到目前的近40000块,全球银幕数从过去的五万块增长到目前的15万块。影院不但没有消失,反而不断增长,日益繁荣。助推这种持续发展的力量正是受众不可餍足的内容本身。比如成立于1997年的Netflix,多年来,它所做的一切都是内容建设,平台建设只是顺应其内容建设的默认值而已。其全球订户已经超过5000万,其中美国订户为3600万,占全美视频流媒体市场份额的32.3%,影视片库几乎涵盖了世界上所有大制片公司的所有片目。但即使如此,节目内容还是难以满足订户的所有需求,以至于被媒体指责为“不再是一个好电影租借之地的代名词”。
当收音机被发明时,有人判了电影的死刑,可是电影不但没死,广播剧和电影录音剪辑等版权交易反而成为电影经济的延伸,同时还为电影的营销宣传增添了新的渠道。当电视发明,当录像发明,尤其是当家庭影院被发明之后,更有无数人无数次地宣判电影的死刑,可是电影不但没死,目前从电视和家庭录像一端所得收益已经远远高于影院票房,甚至成为了好莱坞大公司的利润支撑和独立电影赖以存活的基石。
人类进入互联网时代之后,当我们还在对互联网心存疑虑满怀杞忧之时,一大批网络播放平台,如Netflix, Amazon, Hulu, Showbox, iTunes等却在过去五年乃至十年来一直在支撑和推动着全球独立电影的繁荣与发展。行业事实已经不断证明,由于电影产业所固有的韧性和弹性,任何新技术和新媒体的产生,不但不会削弱电影本身,反而还会壮大其规模,延展其生命力。可是我们对这些弥漫全球的网络平台却利用不够,我们只能在墙内一任被资本助推的所谓“互联网思维”和“互联网+”对电影进行侵蚀和稀释。
互联网对电影的稀释:久而久之必定会导致思维稀释
王宝强离婚事件被拍成网大遭遇抵制
“微电影”和“网络大电影”应该是中国的互联网对中国电影的最大侵蚀和稀释。其实,这两个在电影语境中并不存在的概念都脱胎于“短片”这个电影鼻祖,因为诞生之初的电影均为“短片”。短片指不够故事片长度的任何影片,到底多长,却没有统一标准。美国电影艺术与科学学院的定义则是:“片长为40分钟以下的原创电影”。长度介于短片和标准故事片之间的电影称为“短故事片”(featurette)。从早期的行业角度而言,“短片”之意有故事片加映片的隐含假定,这是短片在传统市场上的生存空间,傍着长片而活,而当今却没有这样的行业实践了。就目前而言,“短片”只能存活于各种电影节,且不以盈利为目的,算是独立制片的一部分,低成本或无成本(有人赞助)。赞助商包括:电影奖学金、非盈利组织、商业赞助或私人基金等。短片的主要功能在于供新人练手,增加其经验,展示并证明其才华,以便吸引私人投资者、娱乐公司或电影制片厂投其长片,以最终登堂入室,建功立业。短片本身却不能支撑一个自成一体的商业模式。
电影早期长短片共存,同受欢迎,尤其是喜剧短片。1920年代以前,一张电影票包括一个正片和几个加演片:正片一、正片二、喜剧短片、5—10分钟卡通片和新闻纪录片。喜剧短片尤其流行,通常能够形成系列,卓别林的早期影片大都为系列喜剧短片(如小流浪汉系列)。这应该算是现代电视情景喜剧的雏形和鼻祖了。尽管其放映地位低于正片,但更受欢迎,相当于正规演出中的小丑插科。当年的很多喜剧巨星如查理·卓别林和巴斯特·基顿都是凭借这些喜剧小品来登堂入室的。卡通短片主要是短小题材,新闻纪录片也是加演片的标配。所有的制片公司都有短片开发和生产部门。尤其是默片时代和有声片早期,很多公司主要生产短片,甚至只生产短片。这是电影的早期形态,我们现在所谓的“微电影”则是对这一“原点”的返祖和退行。
1930年代,由于大萧条,发行体制发生巨变。此前是影院自主组织片源和放映节目组合,大萧条之后便是由制片厂捆绑式销售,一个正片搭配一个加演正片一个卡通片,此外便很少有其他节目。这种双正片的兴起使得此前的双本短片作为商业类别开始衰落。
到1940年代,当年的许多短片明星都不再出演短片而专事长片创作,使得影院的加演片仅存少量早期系列的自然延续和迪斯尼与华纳的动画短片。
到1950年代,电视兴起,短片的商业放映宣告死亡,《三个小丑》(The Three Stooges)成为短片时代的终结者,1959年彻底退出历史舞台。短片从此变成了学生电影、独立电影和实验性特种电影的代名词。
动画短片寿命稍长,以其低成本制作苟延残喘,但最终还是难免衰落。华纳于1969年关闭了动画部。《粉红豹》(The Pink Panther)是最后一个在影院历久不衰的系列动画短片,从1964年开始,一直到1980年,见证并支撑了动画短片的整个兴衰史。到1960年代,动画短片的市场大都转向电视,所有动画短片都被打包卖给了电视台。除了皮克斯和梦工厂等为了宣传长片而特制的动画短片之外,短片的商业放映时代从此宣告结束。
而这一早已在世界主流市场消失的“短片”类型却由于我们产能过剩、容量有限的电影产业的“溢出”效应而成为一个 “微电影”和“网络大电影”的次产业。这无疑是互联网对电影的最大稀释。
延展是电影本身利用互联网延长自己的商业寿命,增强自己的传播效果,拉抻自己的长尾效应。稀释则是电影本身对互联网的妥协,下嫁互联网,是典型的削足适履。电影与互联网共生共荣:必须是锦上添花,而非麻袋绣花。无数蹭热点的网大,虽“喜大普奔”(网大年产3000部以上,微电影则数以万计),大家“不明觉厉”,但总归稀薄寡淡,毫无底蕴,“蓝瘦香菇”,“细思恐极”。就像无数不一而足的网络热词一样,这是网络对内容的极大稀释,久而久之必定会导致思维稀释,文化稀释,人才稀释和受众稀释。对此,业界和学界,不可不察。
如果电影是甘醇(Spirit ),那么商业片可称烈酒(Liquor ),艺术片则是葡萄美酒(Wine),垃圾烂片无非酒精而已(Alcohol )甚至是工业酒精(Industrial Alcohol )。其余以电影之名出现的各种山寨克隆,无论是微电影还是网络大电影,即是兑水饮料,毫无电影语境中的言说价值。
2017年将会开启与好莱坞的新一轮谈判,届时中国的电影市场只能更加开放,进口影片将会更加凶猛。从1994年中国电影人惊呼“狼来了”开始至今,在令好莱坞电影只能“忍辱负重忍气吞声”甚至“卑躬屈膝点头哈腰”的保护环境中,我们的有些电影人非但没有修炼内功,退而结网,反而一任资本的反智浊流裹挟,随波逐流,浑水摸鱼,浪费了来之不易的机会成本和时间成本,使得我们的电影内容被稀释得面目全非,于是便有了今年暑期开始的物极必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