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22日传言出台,到3月26日传闻消失。不到一周的时间,号称史上最严的“限古令”来无影、去无踪,从下发到解除都没有任何官方声明,全靠媒体多方揣测。

自2010年开始,监管机构每年颁布的禁令呈逐渐增多的趋势,监管重心也由逐渐从卫视向视频网站转移。

我们几乎用最简略的语言盘点了从2010年以来的禁令,种类繁多,设计领域繁杂,从这些看似无序的限X令里,我们能够逐渐摸清背后的脉络。对制发机构和播出平台来说,该怎么做,就掩藏在这些若隐若现的脉络里。

近十年影视业限令盘点:与时俱进,见招拆招

盘点2010年来监管机构的限令,你很难总结出任何规律,很多限令都是针对当时情况的随机应变,古装穿越过热就推“限古令”,中插广告太多就出“限广令”。

在监管中,不存在“成文法”,一事一议,令行禁止。制作机构、播出平台一直在小心翼翼试探雷区的最近安全地带,在利润和安全之间寻找微妙平衡。

2010之前,行业内还没有限X令的叫法。2002年,广电总局下令禁播《流星花园》算是电视剧的第一次触雷。2006和2007年,以超女为代表的选秀节目火爆一时,总局遂出台一系列针对选秀节目的限令,包括对参赛选手年龄限制、主持人倾向性限制等。

2010年之后,随着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及互联网的普及,收视率已经不是衡量电视剧成功与否的唯一指标,视频网站的点击量开始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传统电视剧受互联网年轻用户口味的影响越来越大,限令中有关互联网的内容也越来越多。

2011年,层层递进的“限广令”出台,从允许插播一次到要求每集电视剧中间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

2011年10月,广电总局发布文件,对节目形态雷同、数量泛滥的婚恋交友类、才艺竞秀类、情感故事类、游戏竞技类、综艺娱乐类、访谈脱口秀、真人秀等七类型节目实行播出总量和播出时间的控制,被称为“限娱令”。

2011年,“限古令”第一次出现。当年,杨幂主演的古装穿越剧《宫》大火,不久后,刘诗诗主演的《步步惊心》接班,彻底带火了古装穿越剧。以往并不是没有热播的古装剧,但网络视频的普及让这两部剧的影响空前。

2011年4月,在电视剧导演委员会年会上,广电总局电视剧管理司司长李京盛表示,现在穿越剧对历史文化不尊重,这种创作主张不足以提倡。

2011年年底,广电总局正式下令将从2012年1月1日起,禁止宫斗戏、涉案剧、穿越剧在上星频道黄金档播出。

2012年4月,广电总局副局长李伟强调了总局不允许网络红人、有丑闻劣迹的人物上电视节目做嘉宾的意见。被称为“限丑令”。

2012年8月,广电总局日前对于电视剧创作提出六项要求,其中包括古装历史剧不能捏造戏说;商战剧需要注意价值导向;翻拍克隆境外剧不能播出;不提倡网络小说改编,网游不能改拍。

2013年6月,广电总局出台《卫视综合频道电视剧播出调控管理办法》,对电视剧播出总量、范围、题材、时机、时段等做出限定,提出了鼓励现实题材限制古装、涉案、引进、合拍剧。要求现实题材在黄金时段的播出集数占比需要达到总集数的50%以上;古装题材每月和年度播出的总集数都不得超过总数的15%,原则上两部古装剧不能接档播出。

这条限令同样涉及到了限古。

2013年10月,《关于做好2014年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编排和备案工作的通知》出台,被称为“加强版限娱令”。

2014年4月,“限播令”出台,也就是所谓的一剧两星(同一部电视剧在卫视综合频道每晚黄金时段播出不得超过两集)。

2014年9月,“限外令”出台,2015年4月1日起禁播未登记境外剧。《生活大爆炸》《傲骨贤妻》等多部美剧突然被下架。

2014年9月,“限丑令”升级,再次要求对劣迹艺人的影视作品进行播出限制。

2015年,综艺真人秀泛滥,针对真人秀的“限真令”出台。

2015年,“限古令”再次出台,规定所有卫视综合频道黄金时段每月以及年度播出古装剧总集数,不得超过当月和当年黄金时段所有播出剧目总集数的15%。

2016年2月27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视剧司李京盛司长在主题报告中表示,总局将对网络剧审查做出一系列规定,其中明确提出网剧和电视剧内容标准统一,电视不能播什么,网络也不行。

此外,2016年最火的是“限韩令”。包含禁止韩星中国演出;停止新的韩国文化产业公司投资;停止韩国偶像团体面向1万名以上观众演出;禁止新签韩国电视剧、综艺节目合作项目等。这一限令一直没有得到官方承认但却市场产生极大影响。2016之后,再也没有大热的韩国明星和偶像团体出现。

2016年,“限童令”,从数量、节目内容、播出时间等严格控制未成年人参加的规定。

2017年“限韩令”升级为“禁韩令”。

2017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关于把电视上星综合频道办成讲导向、有文化的传播平台的通知》,被称为“限星令”,要求星素结合,不能把群众作为明星陪衬或背景。

2017年9月,“限酬令”出台,要求把演员片酬限定在合理范围内。全部演员的总片酬不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不超过总片酬的70%,其他演员不低于总片酬的30%。

2017年9月,国家五部委下发《关于支持电视剧繁荣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在制作、播出、评论、收视、宣传、舆论等方面提出更为详尽的要求其中提出,加强电视剧剧本扶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着重扶持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现实题材、农村题材,着重扶持原创,着重扶持计划在重要时间节点播出的选题项目,形成价值内涵和艺术品格相统一的优秀剧本遴选、资助、推介机制。

2017年年底,网上流传一张条关于“2018年电影电视剧新的风向标”的博文,称广电总局将大力扶持现实题材电视剧,并会以资金鼓励,严禁戏说胡编乱造的古装宫斗剧在一线卫视播出。这份声明虽然一直未得到官方证实,但从以往经验来看,可信性比较高

2018年,有爆料称央视将在全台各大节目和晚会中摈弃使用“娘炮”艺人,被称为“限娘令”。

2019年,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升级版“限古令”。即日起到6月,包括武侠、玄幻、历史、神话、穿越、传记、宫斗等在内的所有古装题材网剧、电视剧、网络大电影都不允许播出。已播出的撤掉所有版面,未播出的全部择日再排。四天后,宣告有条件解除,条件包括:每月上报月度播出计划;控制古装剧比例等。

限令背后的原因和规律

纵观上文近十年来的限令,虽然看似无序和混乱,但细细品味,就能总结出一些监管机构发文的时机和逻辑。

首先,定性来看,包括电视剧、综艺在内电视内容从来都不是单纯的娱乐产品,而是承担着弘扬积极的价值感,建立正确的舆论导向的重任。近年来,监管机构对电影的审查在逐步放开,但对电视剧、综艺的管控却牢牢把控,没有丝毫松动。这是因为电影是付费的,观看人群要比电视少的多,而电视节目具有免费和易得性,观看人数多,影响更大,必须死守其作为舆论导向的底线。

在这一条规则下,限制劣迹艺人的“限丑令”,传播西方价值观的“限外令”,限制歪曲历史、胡编乱造的古装穿越剧都可以理解了。

其次,跟外交政策有关,“萨德”之后,“限韩令”出台就是基于此。

第三,跟政治环境有关。建党、建国、建军、反法西斯胜利等纪念年份对于主旋律内容的鼓励和其余内容的限制反应了这一点。

第四,受社会舆论影响。监管部门如今对于社会舆论反应非常迅速,群众呼声高、社会反响恶劣的事件很快会被纳入监管政策中。比如崔永元曝出 “阴阳合同”事件后,监管部门迅速出台相关规定。

第四,抑制过度商业化。电视台具有经济体和事业单位的双重身份,这就导致其在追求利润时,很容易出现失衡。此前“限广令”出台,对一些低俗广告的禁播就是对其过度商业化的限制。

从纵向和发展的角度来看,监管机构对禁令的推出也呈现明显的规律。

首先是对现实题材鼓励从未改变。从2011年到2019年,每一次限古令的出台都伴随着对现实题材内容的提倡。这也是因为,古装剧一直是流量大户,根据艺恩数据,从2014年到2018年,每年的播放量冠军都是古装剧。因此一旦有优秀的现实题材内容出现,立刻会享受到从发行到播出上的红利,比如此前的《人民的名义》和《都挺好》。

第二,限令越来越强调网台平权。近两年来,随着互联网内容平台的快速发展,其覆盖人数已经渐渐接近,甚至超过电视台,监管部门对短视频、网剧、网综等网生内容的监管越来越严格,之前寄希望于在互联网上打擦边球、躲避监管的内容将不复存在。

第三,限令出台越来越隐晦。在盘点的这些限令中,有一些是以明确的发文来告知,更多是口头通知。这是一种不设置红线的监管方式,根据社会环境变化随时调整,要求制作机构和播出平台更多要自我审查。

监管与商业在长期的“博弈”中,形成了微妙的平衡,你敬我一寸,我让你三分。

以限制古代题材为例,从2011年到2019年,每一次对古装剧的限令都被媒体称为最严”限古令”。这说明,相关部门对影视剧内容的调控方向从来都没有改变,只是市场的需求迫使制作方不断在边缘试探,于是禁令不得不不断收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