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几天的持续高温发酵,从崔永元就《手机2》发难冯小刚、刘震云等人,到“范冰冰合同”、“阴阳合同”等关键词,再到目前已经上升至税务、法律及娱乐圈行业潜规则问题,显然已不是个人能左右。
4日,崔永元接受了多家媒体的专访,除去对整个事件来龙去脉的梳理,采访内容更是涉及了更多的行业乱象及事件未来走向,下面,我们先敲重点:
1.今天(5日)上午将和无锡的税务部门面谈,掌握的相关材料也会当面交给对方;
2.阴阳合同里最严重的是一对演员夫妇,同时又负责宣发,两个人有7.5亿;
3.掌握的实证不只有阴阳合同,还包括卖票房;
4.搜集合同是最近的事儿,合同确实很多,包括香港演员;
5.后续是否曝光、曝光谁、什么程度,都取决于自己的心情;
6.连带到其他人或者公司是误伤,主要针对刘震云和冯小刚,尤其是刘震云;
7.希望影视行业每个环节都干净,既然国家行动了,最后碰到谁,就看命吧;
8.掌握的材料可以让《手机2》100%停组,可能有的人电影事业就停了。
“阴阳合同”被曝出后,昨天波及众多A股影视行业公司,暴跌后是整体市值缩水近百亿。对于和明星关联度最高的影视公司,对合同问题纷纷公开表态:
1.唐德影视:不存在签署阴阳合同及偷漏税的行为;
2.光线传媒:公司与影视剧演员签署的合同均合法合规,且按照约定缴纳相关税费;
3.幸福蓝海:不存在也不会发生所谓阴阳合同等问题;
4.鹿港文化:公司下属影视公司都不存在阴阳合同;
5.慈文传媒:与艺人签约都会代扣代缴税;
6.华策影视:本次事件更多是行业从不规范到规范化发展进程中的一个阶段,对影视内容行业是长期利好。
7.华谊兄弟:华谊兄弟一直遵守上市公司法律法规,与合作演员签署的合同均合法合规,并依法及时缴纳相关税费。
从当下的舆论形势和事件发展的态势看,崔永元凭借一己之力就能够让A股上市公司跌停、波及范围从娱乐到财经再到法律,资本逐利下娱乐圈的泡沫浮现和虚假繁荣成为此次事件反应出的目前中国娱乐圈的状态。
范冰冰1000万的合同来自《大轰炸》?
有消息透露在崔永元接受采访时,有爆料其在微博晒出的范冰冰合同是即将在八月上映的电影《大轰炸》的,但却没有媒体报道出来,也许是考虑到会对影片上映和更大范围的电影市场有较严重的影响。
此次崔永元通过在微博接连发难并晒出多份合同截图,已经从最初单纯对《手机2》剧组的敌对与报复演变成对中国娱乐圈内幕的爆料,尽管多年来坊间的传闻和或多或少的新闻让民众对娱乐圈环境并不抱理想状态,但崔永元的此次爆料以及“一抽屉合同”的说法,还是让人异常惊讶,其牵扯出的矛盾利益关系和也许会涉及到的行业“顽疾”或是某种潜在根深蒂固的行业秩序都会令娱乐圈动荡不堪,这或许也是一些媒体没有更多爆料其接受采访时透露的信息。
那崔永元为什么会有《大轰炸》的合同?这还得追溯到三年前,崔永元作为大银幕(北京)电影发行控股有限公司的顾问,直接参与了当时《叶问3》的宣传和发行工作,且该发行公司的母公司上海快鹿投资集团还同时成立了大银幕(上海)电影投资有限公司,从上游制作到中端发行宣传形成了一整套产业链。
除了《叶问3》,据成立时发布的项目还有《大轰炸》、《奇葩朵朵》、《上海王》、《那些女人》、《夏有乔木》的等片。
因此崔永元也就直接参与了上述影片的部分工作,拥有演员合同并知道项目内幕也就有情可原。不过《叶问3》票房造假事件的败露,使得快鹿集团和董事局主席施建祥的电影梦终止,从而导致后续项目的中断,所以《大轰炸》在消失多年后才在前不久定档8月上映。
作为《大轰炸》的主演之一范冰冰,据透露成片只有一个镜头,但按照崔永元晒出的合同,就能达到1000万的片酬,可想而知影片的几位领衔主演刘烨、布鲁斯。威利斯、宋承宪和陈伟霆的片酬大概有多少。
当时《叶问3》票房造假事件所爆出的快鹿集团连同旗下港股上市公司十方控股和A股上市公司神开股份以保底的形式通过未来电影票房收益换取投资利润,这种类似“庞氏骗局”的商业欺诈行为不仅严重影响了电影市场的良性驱动环境,也给金融行业带去了不少的非议。
因此可以肯定当初快鹿集团在制作《大轰炸》时同样用到了相似的手段,只是被曝光后不得不中止项目。资本对电影行业的进驻和“侵蚀”一方面提高了行业竞争力和影响力,使得各方面能够有完备且充足的条件发展运作,另一方面又对本就缺少法律约束和相关部门严格监管的行业是一种畸形诱导,比如崔永元曝光该合同的初衷是抨击演员高片酬,其实就是在电影行业不断在资本驱动和影响下,变相走到这种地步。
不过对于行业而言,这也并非绝对的坏事,像范冰冰拿到1000万片酬,与她本人商业价值是完全匹配的,换句话说制片方给范冰冰1000万,也许得到的除了票房收益以外的获利将远不止1000万,这也是在目前市场环境里比较正常的现象,明星自带商业价值属性和带动粉丝舆论效应,与制片方也就形成一种合作关系。只是,没有法律效应成文的限制和约束,还是缺乏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