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已成为电影评论的主要载体
在新媒体的介入下,国内电影市场进入了新一轮的爆发期,电影创作、宣发、评论乃至电影文化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就电影评论来说,包括微信公众号、微博、短视频等在内的各类新媒体形态已成为电影评论的主要载体,并逐渐形成了一整套基于互联网的影片评价模式和话语体系,对公众产生巨大的影响。
早期的微信公众号影评,实际上沿袭自网络迷影文化。在之前的“论坛时代”“博客时代”,便有大批“迷影者”通过互联网亮相发声。这些独立影评人往往出于对电影的执着热爱,凭借其独立意识、多元视角、即兴判断和鲜活表达,成为超然于当时以报纸杂志为代表的主流评论体系之外的一股民间力量。
微信公众号商业价值被激活
然而,随着微信公众号的商业价值被激活,其应用场景也与以往大相径庭。在急剧市场化的状态下,影评类公众号不仅在数量和载量上迅猛增长,其媒介特性和价值取向也发生了较大变化。
这种变化体现在话语方式从严肃到戏谑的转变。对于文艺评论者而言,语言可以幽默,语气可以轻松,但态度应当是严肃的。评论应当建立在基本事实和逻辑的基础上,目的是为创作者和受众提供有效信息、创造实际价值。但是,当前不少公众号影评已经离开了评论的范畴,成为纯粹娱乐的内容。这些“影评”重趣味而轻内涵、重时效而轻事实、重判断而轻分析、重情绪而轻理性,用碎片化、浅表化、段子化的文字配上大量截图和表情包,冠以抓人眼球的标题,形成一种“公号文风”“互联网感”。以ID示人的作者在反对艰深晦涩的学理性影评的同时,滑入了另一个极端,给人“矫枉过正”之感。
这种变化也体现在写作目的由评论向戏谑的转变。早期网络影评人的行为多少有些自娱自乐的味道,独立于片方或官方的私人化写作是其核心价值。然而,在今天流量变现的导向下,大量公众号影评成为彻头彻尾的商业行为。一方面,公众号需要通过提高关注数、打开率、阅读量等指标提升自身的议价能力,借此获得更高的广告收入;另一方面,制片方需要通过公众号增加宣传渠道、扩大宣传覆盖面,红包影评、订制软文司空见惯。此外,还有不少专门的“做号”团队剽窃成习、盗链成瘾,采取低端手段攫取经济利益。更有甚者,利用公众号发布虚假信息和失当言论,恶意打击竞争对手。
互联网具有开放、平等、协作、共享的精神内核,公众号影评的初衷在于观影意见的多元汇聚和自由表达,如手术无影灯般照亮电影产业。但是,在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下,大量影评公众号越发成为封闭、程式、刻板、偏私的在线阵营,或沉浸在自我的趣味里故步自封,或裹挟在他人的利益中党同伐异。近期,大量影评公众号热度下降、红利减少,某种程度上是“作茧自缚”的结果。
电影评论是电影生态的重要一环,新兴媒体是电影评论的重要阵地。今天,公众号影评已经成长为主流的评论板块,不再是边缘、微弱的个人写作,因而必然受到主流文化的检验和匡正。如何看待新媒体评论,如何开展新媒体评论,是学界、业界仍在摸索的事情。但是无论如何,影评公众号应当出自于公众、服务于公众,始终保有“公众”的底色,才会有广阔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