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潘金莲》之后有许多网络剧都企图“蹭热度”

目前网络剧创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一味迎合低俗,出现暴力、色情、封建迷信等内容。此外,跟风、侵犯版权现象也比较突出。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就是利益驱动。

针对网络剧,有关部门一直在加大管理力度,法律法规相对比较完善。与之相应的是,播出平台的主体责任将会在整个网络剧的产业链中凸显出来。播出平台作为行业自律的牵线人,将对整个互联网视频行业发挥更多的调节功能。

近日,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电视制片委员会2016年度大会暨第十一届全国电视制片业十佳颁奖大会召开。据相关媒体报道,会上,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视剧司司长毛羽、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司长罗建辉分别作了主题报告。另据会议记录披露,去年有400多部电视剧差不多两万集,由于“质量问题”、价值观模糊问题,没有通过备案公示。同时,去年加大互联网视频节目的整治力度,处理了150多部存在违规内容的网络剧、网络电影。

近年来,网络剧发展迅速,商业前景被普遍看好。与此同时,一些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

制作水平参差不齐

记者从艺恩获悉的《2015-2016年中国网络自制剧市场白皮书》提到,“2016年网络自制剧不再局限于视频播放”“网络自制剧与电视剧界限愈加模糊”。

白皮书提供的数据表明,网络自制剧的影响力在逐渐扩大:近两年网络自制剧流量节节攀升,2016年TOP50总流量达463亿。

白皮书对网络自制剧的题材进行了总结和预测:爆笑喜剧类网络自制剧依然保持较高观众缘;爱情、玄幻、古装、悬疑正当红,是孕育现象级网络自制剧的重点题材;软科幻成品较少,或成今后网络自制剧市场一匹大黑马。

观看网络自制剧的都是哪些人群?

白皮书表明,与前两年相比,网络自制剧主要受众开始呈现女性化趋势,且多为高学历人士。80后、90后年轻人群是主力军。已婚人士对网络自制剧的观剧热情远远高于未婚者。

此外,网络自制剧受众收入较高,月收入5000元以上占比近八成。宅男宅女最爱网络自制剧,他们通常喜欢上网、看片、游戏,也爱逛街购物、周边游。

白皮书还提到,网络自制剧观众中四成是“追剧狂魔”,每天都要看,忠诚度较高。

记者就此采访了一些观看过网络剧的年轻人。

在北京一家企业工作的王先生说,“我认为现在的网络剧内涵不足、商业化程度太高,如同现代快餐,但也有少数网络剧制作精美,古风古韵。明星荟萃是网络剧一大卖点。总体感觉,网络剧越来越像快消品。还有部分网络剧在制作上给人感觉超越客观规律,传播错误信息”。

北京一所高校的学生王显舜告诉记者,“网络剧因为成本相对较低,所以画面、特效方面可能都会差一些。因为是网络剧,剧情大多都比较无厘头,剧情上不可以去深究,不然会找出很多漏洞。现在有些年轻人压力比较大,看一些网络剧可能会让自己放松一些”。

“我比较反感偶像网络剧。网络剧成本低,剧本编写可能比较粗糙,也难免落入俗套。有的演员缺乏镜头感和真实性,难以上升为影视艺术。”北京一所高校的学生李佩坤说。

“觉得网络剧的制作水平参差不齐。有些良心作品,制作还算精良,但市场上充斥着不少水准低劣、趣味低俗的网络剧。”北京高校学生赵同学说。

利益驱使迎合低俗

罗建辉表示,目前网络剧创作存在以下问题:第一,有跟风模仿的现象,精品网络剧数量还比较少,自娱自乐的多。在网络电影方面,在院线电影《我不是潘金莲》还未上线时,就出现了《她才是潘金莲》《潘金莲就是我》《谁杀了潘金莲》等网络电影,给整个网剧市场造成很大的混乱。

第二,存在部分题材把关能力不足的现象。去年网络剧兴起了公安题材的热潮,上线的有《余罪》《16罪》等,在情节设计上、人物形象塑造上有些违背公安工作实际、不符合人民警察价值观,甚至违反公安纪律以及过度表现血腥。

第三,存在有些网络剧主题导向背离主流价值观的现象。比如说部分校园题材的网络剧聚焦到师生恋、勾心斗角、拜金主义等。

第四,一些节目存在“三俗”现象。

罗建辉还表示,在严肃查处的150多部网络剧、网络电影中,70%的作品有一些内容突破了审核的底线,丧失了基本价值判断和艺术修养,完全以“三俗”为主,有的剧篡改历史,有的剧歪曲经典,还存在节目素材管理不善、恶意营销的问题。

对于造成网络剧“三俗”的原因,曾参与过琼瑶维权案的北京律师刘锦丽告诉记者,主要原因还是创作以及制作的环境相对宽松,部分创作者受巨大经济利益驱动,形成恶性竞争,一味迎合“三俗”品味或者意图打所谓的“擦边球”。

“现在网络剧创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一味迎合市场,出现了暴力、色情、封建迷信等内容。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跟风、侵犯版权现象比较突出,原创性以及精品程度都不够。”中国传媒大学法律系副主任郑宁说。

郑宁也认为,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就是利益驱动。“另一方面,过去对网络剧的监管相对宽松,最近几年逐渐趋于严格。那么过去存在的一些监管方面的空白,可能导致一些网络剧触碰底线。还有,目前一些网络剧的制作主体或者说发布平台,在行业自律方面做得还不够”。

白皮书提供的数据显示,2016年网络自制剧总投入近30亿元,其中视频网站投资约为20亿元,网络自制剧整体投资规模再度升级。2015年新开播网络剧279部,2016年截至9月8日已开播132部。

“近年来,网络剧市场蓬勃发展,数量以及收益在短时间内存在巨大突破,网络剧因其直观的影响力以及感受效果也成为挖掘以及培养新演员的重要手段,整体而言市场利益空间较大。但是作为文化产品,即便具有周期短、传播快、创作环境相对宽松等特点,网络剧仍然需要对内容进行留意以及把关,在基本的价值取向方面需要严格把控,这就需要处理好商务植入、营销内容等问题,以免存在违规风险。”刘锦丽说。

强化监管正面引导

相关媒体根据此次会议记录披露的“审批管理要点”中提到,进行备案、立项审批的电影电视剧,在没有进行内容审查、没有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或者电视剧发行许可证之前,不得在任何渠道和平台发行播出。

刘锦丽认为,网络剧首先应符合国家的核心价值观、文化产业政策的基本导向以及社会大众的伦理标准等。

“近年来有关部门相继就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不得含有哪些内容公布了具体的管理规范,这一点与对院线电影的审查标准其实并无二致。与之相应的是,播出平台的主体责任将会在整个网络剧的产业链中凸显出来。相对于内容的生产方,播出平台肩负起了特定审查监管的责任。播出平台作为行业自律的牵线人,将对整个互联网视频行业发挥更多的调节功能。备案和审查均有助于推动网络文艺的健康发展,不是制约网络剧产业发展的紧箍咒,而是为网络剧划定了一条基本的价值底线。内容方以及平台方需要重点注意在把握内容时不能突破底线。”刘锦丽说。

郑宁告诉记者,目前监管网络剧的规范性文件包括《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补充通知》等。

“针对网络剧,有关部门一直在加大管理力度,法律法规相对比较完善,此前也下发过规范性文件。目前我们可以看到,管理的重点在于如何落实以及细化相关规范,加强事前的引导以及事中事后管理,对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对优质作品加大扶持力度。比如,进一步加强对网络平台审查员的培训力度以提高审查水平,增强把关意识;对引发热议的剧目,将会进一步组织专家审核团队审核总结,对屡犯同类错误的相关主体加大处罚力度。并且,网络视听节目管理部门将可能与电视剧管理部门发挥更强的联动作用,共同落实线上线下管理标准统一的要求。”刘锦丽说。

从网络剧自身的发展来看,正在逐渐向精品化靠拢。

白皮书提到,视频网站出品的“头部”网络自制剧(指具有用户价值的优质作品——记者注)数量占10%,但流量占比高达85%,体现出“量少而质优”的特性。

白皮书分析认为,在未来的3至5年,“网台联动”或将成为“头部”网络剧的重要模式,也更加符合网络自制剧与电视剧大一统之势。

郑宁认为,对于网络剧的监管会越来越严格。要明确对于网络剧的审查标准和审查程序。电影产业促进法已经出台并实施,一方面要保护创作自由,另一方面也要符合我们现行的审查标准,要在二者之间取得平衡,特别是不能损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有关部门可以推出一些奖励或者资助之类的措施,鼓励那些更符合主流价值导向的网络剧创作者去进行精品创作,在全社会起到正面导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