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艺谋在《长城》片场
张艺谋的新片《长城》上映几天来,在收获预料中的票房佳绩的同时,也在网络和媒体上引起了一些非议,特别是引起了一些自媒体影评人的恶评。批评者认为这是一部情节简单弱智、人物性格扁平的爆米花电影,表明张艺谋的艺术之路每况愈下不可救药。更有影评人断言,这部影片标志着张艺谋“艺术生涯差不多完了”,人们可以点“蜡烛”祭奠张艺谋了。
和《长城》一起上演的这场“吊打张艺谋”狂欢,让人感觉很不是滋味。
评价一部电影,首先要从电影的内容入手,要看其中有多少探索和创新的价值。《长城》是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中美合拍商业大片,也是中国导演执拍的第一部接轨好莱坞类型大片,考虑到国外观众对中国元素的熟悉和接受程度,编剧和导演有意让故事情节简单一些,而更多地在核心冲突(人类与怪兽饕餮的殊死搏斗)、特效制作和视觉冲击上下工夫。故事简单、人物扁平的确是《长城》的不足,但如果抱着客观的态度,就不会因此而把电影的探索创新价值也全盘否定了。
另一个让批评者讥诮诟病的地方,是《长城》被赋予了“文化输出”的意义,批评者认为这是影片不应承担也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其实,文艺作品自古就有“载道”的传统,好莱坞大片也一直在以各种方式传播美国价值观,张艺谋说他“可以用很多中国文化元素去讲这个故事……用借水行船的方式,来传递我们的文化信息,影响更多全世界的年轻人”,这种文化传播上的追求无可厚非。或许是“文化输出”之说很让人反感,甚而引起了不必要的误解,那不妨换一个说法,看看《长城》这部电影在文化传播、文化交流上的价值——你可以分析电影在这方面的不足,但不应该把电影“载道”的功能一笔勾销。
正常的文艺批评,除了对作品内容应有客观认识和评价,还应当有善意和公正的态度。法律保护“公正评论”,“公正评论”的一个重要标准是没有实际恶意,即不存在借评论之机侮辱、诽谤他人,或故意贬抑他人人格尊严的情况。现在,一些影评人对张艺谋的“吊打”虽然没有达到侮辱、诽谤、故意贬抑人格尊严的地步,也不至于惹上官司被追究法律责任,但他们的话里话外和思维逻辑都透出缺乏善意和公正的态度,却是再明显不过的。
张艺谋被“吊打”并非始于今日(另一位重量级导演陈凯歌也有同样的待遇)。早在2002年电影《英雄》上映时,张艺谋就被一些人近乎谩骂的批评激怒了,痛斥批评者“不是从文艺批评的角度来谈的,而是有很多敌意的东西在里面”,“那种不屑,那种要灭你、要砸你、要收拾你、要踩你、要臭你的敌意,只一瞥就够了”。经过这么多年的风风雨雨,如今张艺谋的心态肯定更加成熟,对批评包括恶评也有了更强的耐受力,但那种一上来就要灭你、砸你、收拾你的所谓批评如果日见其多,对张艺谋、陈凯歌这样的导演会造成多大的伤害,请问有几人知晓?
诚然,对一部商业大片来说,只要在市场上有好的表现,票房获得了丰收,就至少证明了80%的价值,导演和投资方就大可对恶评报以平常心,笑骂由他笑骂,好戏我自拍之。然而,导演本质上也是普通人,有着和普通人一样的心理需求,他们希望自己的作品不但在市场上赚到真金白银,而且能够获得社会舆论正向的鼓励和公正的评价,进而在文化积累体系中获得应有的地位。如果一些观众总是“逢张必反”,一些影评人更以“吊打张艺谋”为发泄情绪之快事,如果有个性、有追求的电影都逃不出“恶评一片”,那一定是我们的社会文化环境出了问题。
世上最容易之事莫过骂人,岂不知骂人伤了他人最终也会害了自己。看电影最容易之事莫过于骂导演,岂不知一路骂下来,中国电影市场和电影文化势将日益褊狭荒凉、暴戾横行,观众将成为最大的受害者。好孩子是夸出来的,好导演和好电影也是夸出来的,夸出一个好孩子,对父母和孩子都是天大的好事,夸出更多的张艺谋和更好的《长城》,对中国电影业的发展改革和社会文化的繁荣进步,也都是天大的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