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1日,《关于大力推进我国音乐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首次从国家层面对音乐产业作出指导和规划,同时也激发了音乐产业相关企业和社会资本的创造活力。可以说,一年以来,音乐产业正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但同时,其发展之路也并非坦途,版权保护、原创活力、商业模式探索等都充满了挑战。

“我们国家的音乐创作者其实非常多,为什么到了数字化时代会显得这么无力?”说起中国现代音乐发展面临的问题,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音乐家协会副主席徐沛东用这样的反问表达着自己的忧思。

12月19日,在参加“中国音乐产业发展成都峰会”时,徐沛东直言,产业化道路其实是一把双刃剑,在多年市场经济的探索中,如何平衡艺术追求与市场利益之间的关系非常复杂,过分追求商业利益容易导致原创力量的进一步萎缩。

作为全国政协委员,徐沛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其准备在明年的全国两会上提交提案,用立法的方式推动规矩的建立,进而实现对原创群体的保护、提升创作力。

艺术与市场融合难度仍很大音乐产业正在迎来发展良机。去年12月1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台《关于大力推进我国音乐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首次从国家层面对音乐产业作出指导和规划,同时也激发了音乐产业相关企业和社会资本的创造活力。而今年11月发布的《2016中国音乐产业发展报告》显示,2015年,我国音乐产业总产值首次突破3000亿元,超过动漫、游戏,成为文化娱乐行业的增长亮点。

不过,尽管势头强劲,中国音乐产业的发展之路仍面临诸多问题。在徐沛东看来,产业化道路本身就是一把双刃剑,有利也有弊。

“产业化道路促进了我国的音乐分工更加细致,演唱会、唱片业、影视音乐等各种形式,都成为音乐产业发展的重大商机。”同时,他指出,“在这个发展过程中,音乐被包装得越来越花哨,音乐产品的包装甚至已经超过了音乐本身。”

徐沛东表示,音乐是文化产业的“排头兵”,是重要的精神文化产品,但产业化把音乐定位在“商品”的概念上,音乐的制作和推广变成追逐利润的最大化,比如一些外在包装的过分渲染,便会导致音乐的初衷与归宿“本末倒置”。

如何处理好艺术与市场的关系、促进二者有效融合,徐沛东直言,“难度很大”“解决起来非常复杂”。但为什么国外能够处理好呢?他给出的答案是,“立法”。“让大家在合法的环境下公平竞争,提高创作群体的积极性。”

“只有通过法律法规,才能进一步释放产业潜力,从而培育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也只有依靠法制力量,才能彻底保障从业者的合法权益,保障音乐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以保护我国音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副秘书长、中国音数协音乐产业促进工作委员会会长汪京京表示,促进音乐产业专项立法工作已提上议程。

重视原创内容往产业链上游走对于音乐产业来说,最终发展目标并非只是形成规矩。“我们的目标不是钱,我们的目标是新的产品。”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王炬在峰会上表示。

原创内容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目前中国的文艺作品仍处于“只有高原没有高峰”的状态,音乐也不例外。记者注意到,去年国家版权局发布“最严版权令”以来,音乐版权保护意识正在加强,付费模式正在逐渐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新的用户习惯正在形成。

不过,徐沛东向记者表示,“年轻人可能比较习惯了付费,但我们的基础太差,还是有一些人认为这个(音乐)不是商品,观念还存在很大的矛盾。”

付费模式的普及是否能保障创作群体的权益呢?作曲家舒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关键还是要看最终有多少(钱)到了音乐人手上。”据他透露,他的一首点击过亿的歌曲,一年版税收入不过几万元,“国外的这个分成比例大概是30%~40%,国内大概是8%。”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市场上出现了多个扶持原创音乐及独立音乐人的计划,各大音乐平台开始“深耕内容”。

对于这一现象,舒楠认为,这是因为大家明白过来了,“一开始我们都是埋头做音乐,现在大家发现音乐其实是一个巨大的产业链,里面会有巨大的收益。当然,这样做是有意义的,这个市场最终会变得很规范。”更重要的是,大家开始往产业链的上游走,注重原生创作,这无疑是好事。

“现在是乱象丛生,但最终会是大浪淘沙,会变得更好。”舒楠说。